
暂缓递解/暂缓驱逐
什么是「暂缓递解」(Stay of Removal / Deferred Action)
暂缓递解 = 政府“暂时不把你送走”,它本质上是移民执法层面的“暂停键”,通常情况下用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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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了庇护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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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了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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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下达驱逐令
在实践中,常见有两种形态:
1. Stay of Removal(正式“暂缓执行递解令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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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已经有最终递解令(Final Order of Removal)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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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暂缓递解令之后,ICE / DHS 暂时不执行这份递解令
法律状态:递解令仍然存在,只是暂不执行。
2.Deferred Action(酌情不执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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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偏向政策保护,但不等于合法身份。它意味着政府决定在一段时间内不对你采取递解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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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可附带工卡(如 DACA 的逻辑)
二, 为什么会设置「暂缓递解」这种制度?
1. 执法资源有限
政府并没有能力、也没有政治意愿把所有可递解的人立刻清空。
所以递交申请之后系统评估:“这个人现在,值不值得优先抓?”
如果获批暂缓递解,就意味着暂时安全。
2.人道与公共利益考量
涉及人群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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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病、残疾、怀孕、重大医疗依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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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美籍子女、家庭主要支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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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在美、无犯罪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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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配合司法程序(庇护、U签、T签、VAWA)
3. 等待其他法律路径
很多人处在“法律程序未完”的中间地带, 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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庇护 pen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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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诉 pen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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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救济尚在审理中
暂缓递解可图避免程序未完,人先被送走。
三、它的主要受众群体是谁?
核心人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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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递解令,但目前有强人道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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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美籍子女或美国直系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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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刑事犯罪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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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等待其他合法救济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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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在美、稳定生活轨迹的人
不适合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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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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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视为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风险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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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非法入境、无提交任何法律程序者
四, 暂缓递解对规避 ICE 抓捕有用吗?
暂缓递解它不是免抓证,也不是“看到就放你走”的通行证,ICE 仍然有执法权
它真正的作用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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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低你被优先执法的概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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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系统排序中,把你从“前排”挪到“后排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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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你争取时间申请其他的法律保护或者申请豁免。
五, 如何申请?
两种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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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暂停(例如正在等待上诉结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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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 I-246(Application for Stay of Removal)
申请理由
最常见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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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/子女的医疗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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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时间等待 U 签、T 签、I-601A 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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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道理由(重病、家庭依赖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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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递交 MTR(重开案申请)
作用
给申请人最后的时间缓冲去递交新案子、申请豁免或等待新身份。
但务必注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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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仍有驱逐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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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E 可以随时取消暂缓递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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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等同于任法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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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申请工卡
什么是「暂缓驱逐」(Withholding of Removal)?
「暂缓驱逐」Withholding of Removal 是美国移民法下的一种“强制性人道保护”。
政府承认,如果把你送回原籍国,你“很可能”会遭受迫害;
所以不能把你送回去,但也不等于批准绿卡。
二, 适用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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庇护申请被拒,但法官认为当事人回国仍可能遭迫害、酷刑或生命威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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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一年未申请庇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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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某些刑事记录(使庇护资格受限)
法律逻辑是:
法官认为你案底不够“干净”拿庇护,但送你回去太危险。基于这种情况,法官可能会给你判定你暂缓驱逐。
三, 那它对规避 ICE 抓捕有用吗?:
它不是“规避 ICE 抓捕工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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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等于免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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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E 仍有执法权
它真正的作用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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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大降低你被优先执行递解的概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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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E 不能把你送回原籍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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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务中,你属于“低优先级”
四, 暂缓驱逐保护下在美国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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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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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长期申请并续期工卡(EA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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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不能将你送回原籍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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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可持续多年,只要法官判定你仍处于危险
五, 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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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通过暂缓驱逐令申请绿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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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属不能获得衍生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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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离开美国(离境等同放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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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判定申请人的情况改善,政府可重新启动驱逐程序
六. 如何申请暂缓驱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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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I-589表格:与庇护申请表相同,且不需额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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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证据:包括个人陈述、威胁信件、医疗记录、新闻报道和专家证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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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庭答辩:在移民法庭上陈述案情,接受法官和政府律师的质询。
七. 申请成功的关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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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信的个人陈述:清晰、连贯、无矛盾地描述遭遇和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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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有力的证据:证明回国将面临迫害的客观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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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合规的记录:未犯重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